文/莊春發有線電視產業的經營方式,若以經濟學的生產觀點觀察,頻道是視訊經營的關鍵的中間投入,因為沒有優良的頻道內容的支持,有線電視公司絕對無法吸引收視戶的購買,因此電視節目品質的良弧確是有線電視公司經營視訊市場成敗的第一重要因素。然而,即使有優良的節目內容,若沒有快速便捷的接觸通路與消費者直接聯繫,視訊市場的經營仍然無法畢竟於一功。換言之,頻道商與系統商的關係在視訊市場上猶如唇齒關係,為完成經營業務缺一不可。視訊市場上頻道商與系統商若合作無間,將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成為系統商之客戶,成功吸納消費者之後,提供視訊內容的頻道商,與提供視訊通路進入消費者家庭的系統商,均可以因此增加彼此共同的經濟利益。反之,若視訊市場上的頻道商或系統商有一方有私心,認為在視訊市場的經營貢獻較大,欲攫取來自消費者繳交的大部份利益,則視訊市場的上下游之間,將會出現許多的爭紛,形成視訊市場健全發展的障礙。台灣有線電視產業的過去發展經驗,已經展現上述的推測,開始時頻道商與系統商合作無間,造成吸引消費者的能耐,猶如水銀瀉地,摧枯拉朽,很快的將媒體市場的平面媒體打入第二名,使自己在媒體市場獨領風騷獨占鰲頭。但市場利益大幅增加的結果,很快驗證了自古有人類以來的宿命,市場有了高額利潤,參與者為了爭取更高份額的利潤,摩擦於焉產生,在利益搶奪下各種糾紛即不斷的出現。當然市場出現失序之後,最後的結果是很快的讓有線電視產業陷入成長鈍化的不利情況。台灣有線電視上下游出現利益分配的爭執時,過去雙方均可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的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移送法院依民法契約規定處理。換言之,上下游對頻道交易的爭議,主管機關僅能提供平台,讓爭議之雙方提出主張,而沒有頻道價格的決定權。系統商為解決此問題開始思考向後垂直整合的可能,藉由頻道代理商制度,一方面控制一部分頻道的來源,二方面則藉由代理頻道做為籌碼,跟其他代理商進行協商以保障頻道的供應的不致匱乏,三方面頻道的所有者藉由代理商制度在授權時可為自己爭取較高利益,第四方面則由於代理商所代理的頻道一般而言數量不少,在上下交易尚可獲得交易成本節省的好處。代理商於焉形成。換言之,就商業市場資源控制交易的角度而言,它是市場交易所自然形成的制度,他在市場上確實也帶來一些成本節省、風險減少的利益,不易加以厚非。如俗話所云,水可以載舟,亦可覆舟。不容否認的,代理商制度的運作在產經營上形成部份向後統合的效果,而發動的系統商又是有線電視系統市場上重要的多媒體營運商(MSO),當此向後統合制度的運作不適當時,它可能變成市場上阻礙競爭的障礙,當有線電視市場開放時,頻道市場裡即展現上述憂慮的情形。觀察新進國家相同市場的發展情形,亦同樣的會產生相同的背離現像。以美國有線電視市場為例,美國第二大有線電視Comcast的競爭對手,最近即向司法部提出要求,要求司法部應當重新審視2011年Comcast 與NBC的合併案,他們認為該項合併案後,有線電視市場最後非常有可能出現Comcast集團授權NBC節目內容時,出現市場反競爭的不當行為,目前雖然沒有具體的案例,但因為合併之後所形成的市場結構,提供了Comcast 集團授權NBC節目時,進行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有太多的機會與可能。換言之,該合併案讓有線電視的其他小廠商憂慮市場發生違反反托拉斯法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因此小電視公司向司法部提出合併案重審之要求。在此同時,華盛頓郵報 在2018年11月9日的報導,有數百萬的直播衛星電視Dish Network的訂戶,看不到HBO的流行節目「權力的遊戲」和「西方世界」。原因是AT&T把HBO當成市場競爭的武器,用以逼迫Dish Network的訂戶轉訂AT&T旗下的直播衛星DirecTV。 當然AT&T直接否認介入HBO與Dish Network之間任何的合約授權的談判。市場上則傳言是政府部門為阻擋AT&T併購時代華納失敗後,Dish Network和司法部「秘密」合作,試圖污名化AT&T併購時代華納所使用的新名稱WanerMedia。不管如何,美國視訊市場已然發生因為垂直向後合併後,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的出現。總之,視訊市場上下游結構的建立,上下游業者的交易模式所形成之問題,可能嚴重影響有線電視產業之健全發展,主管機關切莫忽視其因垂直整合所造成的弊害,對此問題的出現僅以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5條的3款:「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之四分之一」違反的25條的3款者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8條的6項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緩,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其營運許可並註銷其營運執照。」對於上下游的爭議,僅以有線電視廣播法的55條;「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視夜間有關頻道播送、授權條件及訂戶數認定之爭議,或系統間之爭議,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似乎有置身事外的感覺。當然,上相游交易涉及市場競爭之議題,如果競爭主管機關,能適時的提供頻道市場不當發展之適當矯正,如同MG事件的處理,相信頻道交易之癌能夠清除,頻道上下游交易才將能步入正軌,有利於有線電視產業的健全發展。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台灣數位匯流網》立場圖片來源:TDC NEWS翻拍重製更多台灣數位匯流網報導有線電視市場可以說的秘密與不能說的秘密【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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